维护运行

发布时间:2020-11-09

在仪器设备维护管理方面,本中心首先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范,包括“武汉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设备计划与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武汉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耐用低值品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闲置与报废物资处理暂行办法”等,同时制定了中心有关管理条例,具体包括: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则、实验室对外服务及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等管理文件。

中心关于仪器设备的维修有三种方式:能够自行解决的小故障由中心设置的维修组负责维修;自己不能维修的部分,则根据协议由校内专门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更大的故障,则由生产厂家来人维修。

维护运行经费主体来源于学校下拨的“实验室维修费”支付,各专业相关学院也根据具体运行情况从学院发展基金或学科建设费给予一定的支持,经费有可靠保障。